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 排查安全隐患的通知

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南北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彻底排查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院系及相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彻底检查; 2、检查范围及要求: 实验室用电、用气、用火、门禁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使用情况,做到随用随领,妥善保管;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的使用情况,做到专人保管,登记造册; 3、在排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长期积压、废弃的化学品、危险品及压力容器的检查,如确需报废处置的,请各单位先拟定处置草案,并尽快上报资产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赵会武 薛利娟 联系电话:029-88302263 资产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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