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上半年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资金的通知》(陕教财〔2011〕98号)精神,学校将发放2011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资金,为了使补助资金快捷、足额发放到员工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2010年秋季学期认定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上半年每人应补贴180元。
三、补贴程序
1、各院系参照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员工名单,填写《2011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资金发放清册》(见附件),于9月30日12:00前送交员工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
2、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员工名单,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助资金划转至员工本人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员工资格,认真核对员工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2、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各院系不得随意更改、添加员工信息。如有疑问,请尽快与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田和军,电话:88308540。
附件:
2011年上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助资金发放清册
员工工作部(处)
201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