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员工稳定安全教育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国庆节”放假期间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将“国庆节”假期员工稳定安全教育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国庆节”员工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10月8日(周六)正式上课。 二、切实加强员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并结合学校下发的安全教育宣讲材料(给新生下发的相关宣讲材料,请从红帆网下载),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醒员工外出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场所,注意人身和随身财物的安全;放假期间不得参加探险活动,不要到没有人身安全保障的地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假期回家的员工,离校时要整理好自己的日常用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离开宿舍时要切断宿舍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 2.加强对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公司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体系的作用,特别是院系辅导站和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能,对于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员工,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救助。要重点关注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感情出现问题、人际交往有障碍、家庭有变故、就业压力学习压力大、身体有疾患员工假期的学习和生活,与家长一起积极引导他们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3.加强法纪校规教育,树立员工大局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对员工的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教育,引导员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假期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或外出旅游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言行举止要体现当代老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4.做好假期留宿员工的教育管理。各院系要指定专人负责留宿员工的管理工作,要深入员工,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掌握其思想动态;教育假期留宿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晚上按时归宿就寝;放假期间,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外租住民房。 5.引导员工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国庆假期较长,各院系要引导员工在休整、放松的同时,做好各门功课的复习、预习工作,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 三、几点要求 1.全面开展员工稳定安全教育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国庆节”假期校园稳定和员工安全。 2.做好假期值班安排,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3.进一步完善稳定安全及相关应急预案,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严格执行各项员工管理制度,特别是员工活动申报审批、离校去向登记、请销假等工作制度,做好相关记录;提醒员工按时返校上课。 5.员工工作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离开西安时应向主管领导请假备案。 6.认真做好员工返校情况检查工作,10月7日晚,所有员工工作干部到员工宿舍,检查、统计员工返校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于10月8日上午10时前报员工工作部(处)员工管理科。 四、假期常用服务电话 员工工作部(处)值班电话:88308133 88302514 88305285 保卫处值班电话:88302110 (太白校区) 88308110(长安校区) 88363110 (桃园校区) 校医院急救电话:88302434(太白校区) 88308199(长安校区) 88370542(桃园校区) 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员工工作部(处)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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