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下半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司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2011年下半年选派工作将于9月开始,现将申报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人数:9人 2.选派类别、期限: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时间为6个月。 3.选派要求:各单位要结合211基地、平台建设、重点学科和团队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学科发展的长远规划出发,确定推荐人选。 4.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 5.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公司在编在职青年骨干教师,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年龄不超过45岁。 2.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邀请信(含意向性),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1)规定的合格标准。 3.申请者须为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人员。 三、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团队建设规划,鼓励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在申报工作中注意以下要求: 1.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和国外邀请函(含意向性)是派出的必要条件,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无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和国外邀请函(含意向性)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2.教师赴国外大学进修是公司团队队伍建设的内容之一,经基金委录取后,学校将按照1:1的比例配套进修所需费用。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及申报教师具体情况,凡经基金委录取后一般不办理缓派手续。 3.申请人须填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注明项目(课题)级别,承担情况等;同时提交主持项目或参与项目相关证明;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在外研究专业方向,且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一致;在网上填写的《申请表》中“留学研修计划”须结合科研项目(课题)拟定。 4.申请人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选择外方院校及导师的原因、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与手段、科研工作的时间与安排、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我处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 5.申报要求:请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①单位推荐意见、②申请人研修计划(单页打印)、③《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员工类申请人用)》(附件3)中除《申请表》外其他所列材料、④《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及主持或参与项目相关证明(一式一份)、一并报送人事处教师科,学校于9月20日前组织专家组评审。待人选确定后通知相关人员于9月20日—30日网上申报,申报人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报名。学校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3:《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员工类申请人用)》 人  事  处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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