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11]82号文件,为全面总结并宣传高校在“十一五”期间取得的重大创新性科研成果,展示高校对我国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教育部决定组织出版《“十一五”高校科技进展报告》一书,为此向部分高校征集“十一五”期间的重大科技成果。现将公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在“十一五”期间获得的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成果、中国十大科技进展、高校十大科技进展以及其他重大科技成果等。
二、内容要求
1. 每项成果展示内容需填写《高校“十一五”期间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重点描述对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国际合作等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突出贡献及重大影响,要求语言生动、精炼,字数不超过500字;
2. 每项成果须单独配图片1-2张,配图名称为“成果名称-1、成果名称-2”,图片格式为jpg,最低每英寸300像素。图片版权归属须明确,不可提供网上下载的图片或有版权问题的照片。
三、推荐指标分配与材料报送
1. 教育部分配公司的推荐指标为1项。
2. 请各单位于6月22日前将《高校“十一五”期间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书面材料、文字和图片的电子版报科研处成果专利科。每单位限推荐1项,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联 系 人:张彤、何刚
联系电话:88302279
附件:
高校“十一五”期间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
科 研 处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