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办理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规定,经与公司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协商,201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手续办理时间截止6月25日,请大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快办理相关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离校手续。 一、提前还款 家庭经济情况好转,需提前还款的员工,请持员工证到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开具《国家助学贷款员工在校证明》(南校区:5号教学楼428东室,北校区:行政楼310室),持身份证前往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北路支行(边家村十字东南角)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贷款结清后,请将经办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复印件交院系员工工作办公室(审核原件)。 二、还款确认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是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请2011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尽快持员工证、身份证、用于还款的中国银行存折、借记卡(原件)前往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北路支行(边家村十字东南角)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延期手续)。 三、展期 1、申请条件: ① 公司2011届毕业生; ② 2011年9月继续攻读学位,并已获得录取。 2、需提交的材料: ①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审核原件)1份; ② 本人手写展期申请1份; 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的申请》1份; ④《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3份; 其中:第③、④项请到院系员工工作办公室领取。 四、其他说明: ① 请各位需要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的员工,务必于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逾期将不予办理,责任自负。 ② 如有疑问,请尽快与员工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8308540   88308290 。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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