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教社科[2006] 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6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6项;教育部直属高校每单位推荐项数不超过4项。各申报单位应对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启用2011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项目申请书》,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4. 7月1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日。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报基本信息,同时上传审核后的《项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四、出版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五、材料报送的有关事项   1.投标人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或社科处网站http://skc.nwu.edu.cn/直接下载《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请课题申报者将申请材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及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一套,于7月6日之前报送至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          3. 最终材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含1份原件、5份复印件)及电子版,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套。请于8月10日之前报送至社科处。           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李丰庆           联系电话:88308192(南校区)  88302806(北校区)          电子邮箱:wenkeky@nwu.edu.cn    附件:教育部2011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社科处                                                                                                                   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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