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教职工长安校区公寓房交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大教职工: 按照学董事长安校区公寓房工作安排,首批公寓房款于6月下旬收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取时间:在职教职工 6月21-22日两天集中收取 离退休职工7月8日-12日选房前即时收取 上午8:30 —下午5:30,中午不休息 二、收取金额:公寓房总价的30%减去保证金部分,以千元为单位,具体按照后勤部门公布的金额为标准。 三、缴款方式:现金和刷卡均可。为安全和方便起见,建议使用银联卡(即不同银行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均可交款且不收手续费)。 四、收取地点:太白校区图书馆 五、本次按照规定,采取先收款,后选房的政策,因此,有贷款需求的教职工,应务必在6月14日前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六、关于银行贷款 1、由于国家政策等原因,无法办理住房贷款。经多方协调努力,银行同意给公司教职工提供消费贷款,贷款消费项目为购置停车位,车位价格为6万元和14万元两种,停车位每户只限2个。 2、使用停车位的消费贷款,其额度为车位总价格的80%,即一个车位最多可贷4.8万元或者11.2万元,两个车位最多可贷22.4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利率为国家基准利率,具体以银行放款日的挂牌利率为准。 3、按照银行规定,每户两个停车位消费贷款,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两次使用,贷款额度在4.8万元(6万元一个车位)至22.4万元(28万元两个车位)之间,但一个车位或两个车位贷款使用只能一次性放款,不能分两次或几次放款。此次交款需要贷款的人员只能使用6万元的车位贷款(14万元一个车位待有关条件成熟后可以使用),如使用一个车位,即可贷4.8万元以内,如使用两个车位,则可贷9.6万元以内。 办理贷款需要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订合同等文件,需要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如果借款人是单身,还需要提供单身证明(由学校开具)。贷款需要提供1-2名担保人,担保人必须为公司在职的教职员工,担保人夫妻双方也要亲自到场签订相关担保文件,担保人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如果担保人是单身,还需要提供单身证明(由学校开具)。 如果需要分两次办理贷款,每次均需借款人夫妻双方和保证人夫妻双方到场签订相关文件,每次均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 4、由于学校规定先交款,后选房,故需要贷款并符合贷款条件的教职工,应提前一周到银行办理贷款有关手续(本次为14日前)。因银行放款为下一月,故交款时银行已经确认的贷款,视同已经交款。 5、按照银行贷款政策规定,离退休人员不在贷款范围之内。 6、关于银行消费贷款的办理以及手续,请咨询学校太白校区西门口交通银行,联系人:陈行长 电话:88302708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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