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员工本人自愿申请,院系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学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初步认定全校1596名员工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3576名员工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员工”。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6月15日16:00以前向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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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名单
员工工作处
201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