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人事处关于方便教职工跨校区办理相关业务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实现服务基层,满意师生的工作目标,给教职工跨校区办理日常人事相关业务提供方便快捷途径,经征求部分单位意见,人事处拟在长安、太白校区之间搭建人事工作对接平台,转送办理日常跨校区业务,把创先争优活动落实到服务教职工的具体工作中。 人事处安排专人负责太白-长安两校区之间材料报送、报账审核签字等材料的无缝转接。办理人事处业务的教职工将相关材料、单据送往本人所在校区的人事处办公室,人事处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并负责两校区之间转接办理。需转回的材料或单据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并由专人转送至相关校区,电话通知本人或单位领取,把两校区办公给教职工带来的不便降低到最小程度。 欢迎广大教职工利用对接平台转接办理日常人事相关业务,并就运行过程多提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 人事处办公室办公地点、电话: 太白校区:行政楼一层(路欣:88303822、吕晶:88303362) 长安校区:教学七号楼509室(张浩:88308223) 人 事 处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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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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