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1-04-25 15:51 长安校区各院系: 请各院系统一收取2010级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本科和研究生)每人一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于4月26、27日(本周二或周三)上午交到保卫处户籍室(长安校区),我处将集中为长安校区2010级新生办理落户手续。 联系电话:88308042。 保卫处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