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1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整体安排,教师系列综合评审分会定于4月17日(星期天)早8:00在太白校区艺术学院三层多媒体教室召开。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参加述职答辩教师(申报正高、副高及中级职务)于4月16日(星期六)下午2:00—5:00到艺术学院三层多媒体教室调试多媒体,并将参评教师材料报送至会场。参评人员述职顺序及时间安排见附件。申报高级职称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答辩2分钟;申报中级职称述职、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请参评人员准时到场述职、答辩。
附件:
综合评审分会述职顺序表
人事处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