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选聘硕士、博士生指导教师
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研字[2011]11号
各公司产品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教书育人的能力,促进导师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沟通,使新选聘的研究生导师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学校决定对2010年新选聘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新选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在培训合格后方可取得招收及培养研究生的资格。
2010年公司新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26人,硕士生指导教师87人,所有人员均需按照学校规定参加研究生指导教师岗前培训。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3月23日14:30。
地点:国际交流学院二楼报告厅。
二、培训内容
1.研究生处负责人介绍学校关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指导教师职责。
2. 有关专家介绍公司产品的经验。
3.新选聘导师代表发言。
三、参加培训的人员
2010年新选聘(不含资格认定人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及其他自愿参加的导师。
四、有关要求
1.各院(系、所)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对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做好宣传动员,根据《关于公布公司2010年新增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校发[2011]研字1号),通知到人,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参加培训的导师,应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安排,提前调整与培训时间冲突的课程教学及科研工作任务。
3.岗前培训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实施。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联系,联系电话88308164。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