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2011年度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 [2011]23号),2011年度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专家人选的范围是:在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 选拔条件按《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执行,具体见附件一。 二、原则与程序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原则;坚持鼓励创新、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推荐选拔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后,填写《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并附能够说明本人突出贡献成就的奖励、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名额分配与材料报送 2011年,教育厅分配公司推荐名额1个。 请各单位于3月21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一份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报人事处教师科。每单位限推荐1人,逾期未报视为无推荐人选。 附:1.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条件 2.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表 人 事 处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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