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教育厅2011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就申报省教育厅2011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按照重点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并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以及对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研究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优先选择与在研项目有衔接的,要在对在研项目进行分析总结的基础上,找到突破点,将项目做深、做强、做大,做出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新申报的项目必须与基地研究方向相一致,每个基地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省属高校的在职教师和科技人员,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按照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要求,省级重点实验室要坚持对外开放,每年度必须接受至少一名访问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访问学者及其科研项目的内容,由各实验室按照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并将访问学者的科研情况上报省教育厅。对未开展本项业务活动的重点实验室,将在经费拨款中扣减访问学者经费2万元。 四、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经费不超过30万元,省级重点实验室申报经费不超过25万元。 五、2011年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计划项目申报继续使用《陕西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下载地址: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科研处网站----资料下载----申请书栏目第二页下载)。重点实验室填写《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见附件1)。 六、为了做好省级重点实验室“十一五”期间的总结,请各实验室认真梳理检查项目,整理研究成果,总结经验,提出“十二五”发展目标和规划,并填写《陕西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十一五”总结表》,推荐5—8项代表性成果参编《陕西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十一五”科研成果精选》(附件2) 上述简表和总结报告填写好后后,电子文档随项目申报全套纸质材料一式3份于2011年3月4日交于科研处理科科研科。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我处将竭诚为您服务。 联系人:张霄 延绥宏 联系电话:88302962 13991928097 13319281069 科研处 2011年1月11日 附件一:陕西省教育厅2011年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计划简表附件二;陕西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十一五”科研成果精选
< 上一篇

关于报送2010年校务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

关于201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