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西安市工程实验室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将于近期组织征集2011年度西安市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现将公司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管理文件
《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设西安市工程实验室的实施意见》。
2.申报条件
西安市工程实验室主要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技术辐射能力的大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采取产学研合作的方式进行建设。申请建设单位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长期从事高技术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的研发和产业化;在行业领域具有领先的、超前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具备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较为合理的人才梯队;具有承担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计划的经历;可为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有力的配套和支撑条件。
3.申报材料
(1)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文件
(2)项目及单位综合情况表
(3)项目及单位基本情况表
(4)项目备案表
(5)项目汇总表
(6)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请在2011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理科科研科。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申报相关材料、表格请向科研处理科索取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理科科研科联系
联系电话:88302962 88302082
联系人: 张霄 延绥宏
科研处
201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