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教职工成本价结算房款退款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1-01-11 11:52 根据后勤处结算材料,部分教职工新村、桃园新区成本价结算房款应退款480户,已转入其本人工资卡,请注意查收。 财务处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