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协助做好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库更新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0]3030号)文件通知,随着国家公派留学规模不断扩大,选派层次不断提高,对评审专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专家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留学基金委拟对现评审专家库进行更新,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色学科重点建设项目设置情况或自身特色学科及优势,有针对性地推荐人选。一级学科不超过3人,下属二级学科不超过1人。专家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请参照全国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统一在网上填写所推荐专家信息,网址为
http://www.csc.edu.cn/receipt/expert2010/login.asp,网上提交信息完成后,请打印专家信息表,于2011年1月10日前交人事处教师科。
三.请之前推荐为留学基金评审专家的老师此次重新填写推荐表,一并上报人事处教师科,方便学校掌握专家情况。
联系电话:88308225
附件:1.
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基本条件
2.
关于协助做好国家留学基金评审专家库更新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0]3030号)
人事处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