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员工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通知

各院、系: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员工药家鑫交通肇事后不仅不救助伤者反而凶残将其杀死的事件,经媒体连续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也极大地败坏了我省高校和老员工的声誉,为此,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员工中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为重点,坚持正面引导、正面教育、通过系统的法律法规普及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青年员工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学法、懂法、守法和讲道德、守公德的良好风尚,养成崇尚文明礼貌、崇尚高雅理性、崇尚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     二、 活动时间及具体步骤     活动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1月6日。具体步骤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讨论反思。12月6日至15日,以药家鑫事件和近期发生的建筑科技大学命案为反面教材,反思恶劣影响及教训。各院系在做好员工矛盾纠纷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组织员工以形势政策课、老员工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或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员工全面通报药家鑫和建筑科技大学命案事件,以药家鑫事件和建筑科技大学命案为反面教材,反思恶劣影响及教训,重点反思这个事件给受害者家庭造成的重大伤害、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给高校造成的负面影响。     第二阶段:学习交流。12月16日至26日,集中进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系统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学校邀请公司专家举办老员工法律及思想道德修养的专题报告会;各院系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安排思政教师在课堂上专项讲授,使员工切实做到道德觉醒,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过组织开展报告会、讨论会、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形式的活动,集中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校风校纪的学习、反邪教、反传销、防火、防盗、防赌毒教育,教育员工做一个具有高尚道德情操、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6日,针对员工中存在的模糊认识,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要结合学校下发的《关于在员工中开展矛盾纠纷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针对员工中存在的各种稳定安全隐患,特别是各类特殊员工群体,及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澄清模糊的和不正确的认识。以院系为单位讨论确定整改意见、建议和应对措施。并将活动情况及整改效果与2011年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员工工作部(处)。     三、 几点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尽快拿出本院系开展员工法律法规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科学设定活动内容,力争收到明显成效。     2.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容贯穿始终。将员工矛盾纠纷和稳定安全隐患排查与“三观”教育、“三生”教育有机结合,将矛盾纠纷的化解,稳定隐患的消除与解决少数员工不学法、不懂法、不知法的问题有机结合。      3.创新学习教育活动方式,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员工守法意识、思想道德意识的培养和教育作为员工工作的根本,结合日常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                                                 员工工作部(处)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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