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公司辖区内部分儿童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时间:2010-11-30 14:58 根据市卫发(2010)495号文件规定,校医院定于2010年12月6日对公司辖区内0—47月龄儿童(2007年1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的儿童)一律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一次,请家长携带孩子按时前往校医院(北校区校医院一层防保科)接种疫苗。 注意事项:发热、患急性传染病者、患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控制剂治疗者、对疫苗成分过敏者不能接种。 校医院防保科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