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学校决定举办新选留校辅导员岗前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1月12日(周五)全天
二、培训地点
法学院会议室(南校区5号教学楼4层)
三、参加人员
2010年新选留校的辅导员(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见附件2)
五、培训要求
对员工工作干部进行岗前培训,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增强其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掌握工作方法,尽快适应工作要求,提高综合能力,因此,各院(系)和有关单位要安排好时间,保证他们按照培训计划准时参加培训。
员工工作部(处)
2010年11月11日
附件1:2010年新选留校辅导员名单
附件2:2010年新选留校辅导员培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