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教职工:
根据学校安排,定于11月2日收取已申请选购南校区教职工公寓的离退休人员选房保证金。请离退休教职工根据《南校区教职工公寓离退休人员选房方案》,按时缴纳选房保证金,愈期不缴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款方式:采取银联卡刷卡统一收取(不收手续费)。
缴款地点:北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收款时间: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 8:30-16:30(中午不休息)。
缴纳标准:100平方米缴纳5万元;130平方米缴纳6万元;
160平方米缴纳7万元;190平方米缴纳8万元。
特别说明:
1、凡选购南校区教工公寓的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必须以自住为目的,南校区教工公寓无产权,严禁转让。一旦发现私自转让,学校将无条件收回,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转让人承担。
2、离退休教职工缴纳选房保证金时,交款人需持(申请选房教职工)身份证(原件),方可缴纳选房保证金。
3、选房中申购的户型房源不足时,用相近户型的剩余房源给予补充。
后勤管理处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