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27号)文件通知,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的选派对象须是入选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仍按《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1000名,其中陕西省有50个推荐名额。重点支持地方高校,并向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校适当倾斜。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人选,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本单位教师,参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及流程》(附件2),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3),于3月19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名单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交人事处教师科,每单位限报1人。 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注意:带*导师为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导师)和《推荐表》可以请登录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http://www.ccf.edu.cn)上查询和下载。 附件1:《实施办法》 附件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请指南及流程》 附件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人事处 201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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