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民委“关于开展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0]5号)的要求,现将公司此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民族问题研究领域及与民族问题研究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本次参评成果仅限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二、奖励办法
评奖种类分学术论文类和著作类。所有评奖种类均设一、二、三等奖,设一等奖10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40个。对获奖者颁发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证书及奖金。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论文或专著各一式三份(至少1份是原件)、其他附属材料,A4纸打印。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申报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论文类、著作类申报成果报送一式三份(至少1份是原件),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三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表》后;按《申报表》、附属材料目录、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3、评奖申报须交纳评审费,每项专著类300元、论文类100元。
4、《申报表》电子版,申报材料连同评审费一并报送社科处。
5、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四、申报时间
请有关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于4月20日前送至社科处,由社科处统一将申报材料、申报表电子版及评审费报送到国家民委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电话:88308192
附件一: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申报表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附件三:附属材料目录
附属材料目录
社科处
201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