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1年度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订的文化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于2011年继续选派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赴德学习。请各相关院系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推荐1—2名品学兼优的候选人,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 申请条件: (一) 关于申请人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3、身心健康。 4、申请人年龄不应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5、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者应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二)语言要求 非德语专业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专业八级。攻读博士学位人员须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为期半年(理工专业)或一年(社科专业)的脱产德语培训。 三、 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DAAD提供。 四、 申请时间及方式 相关单位申请人须经本单位及导师审核同意后,于2010年2月20日起至3月10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并于3月15日前将网上报名表及其它申请材料提交我处受理审核后上报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有关该项目申请的详细情况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或学校国际处网址查看。 联系电话:8830224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0年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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