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0年1月4日至1月15日是公司的期末考试周,为做好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现就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MP3、MP4等电子存储设备进入考场,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使用,按违纪处理,如利用上述工具或设备进行作弊,则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考试期间须携带有效证件(员工证、身份证)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按监考老师排定的座位就坐,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及时清理座位周围一切多余物品,并将随身携带的与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及书包等物品统一放置到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
3.考试过程中不得自带稿纸,须使用学校统一发放的考试纸及稿纸,考试结束后,试卷统一交回,不得带离考场。
望周知。
教 务 处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