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09]3079号)和公司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协议书》要求,2010年选派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选派规模、类别、期限: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整体计划和公司与留学基金委协议内容,2010年,公司计划分两批共选派1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选派类别主要为访问学者,时间为6个月。 选派专业: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各单位要结合211基地、平台建设、重点学科和团队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学科发展的长远规划出发,确定推荐人选。 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教育及研究机构。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是公司在职在编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一)规定的申请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外语水平应达到《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附件二)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选派办法 1、选派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确定候选人、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及录取的方式进行。 2、2010年的推荐录取分两批进行,分别在2月20日—3月20日及9月20日—9月30日。 3、各单位应结合本年度具体情况,确定2009年计划派出推荐人选后,组织推荐人选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三)的要求准备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于3月18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报送人事处教师科。 本通知未列出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可登陆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下载:http://www.csc.edu.cn/gb。 四、相关要求 1、2010年为本期协议执行的最后一年,请各单位结合往年派出情况,充分利用此项目机会,做好组织申报及遴选工作。 2、从2010年起,申请人在申报时必须提交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及外方邀请信(含意向性),因此在今年的遴选派出工作中,外语水平符合条件的教师将在上半年优先派出,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取得合格成绩后下半年派出。 3、教师国内外培训进修经历将作为今后教师职称评审的条件之一,在申报出国留学项目时外语水平必须满足基金委条件要求,因此请各单位教师提前进行外语培训工作,培训费将在教师回国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相关规定实报实销。 附件1: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附件3: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员工生类) 人 事 处 200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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