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年终将近,为尽快清理往来款项,保证学校财务收支的真实准确及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年终结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凡借有周转金的人员,请于12月20日前将周转金交回,明年再借。
2、凡在学校事业费及“211”专项经费、科研经费中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务请于12月23日前来财务处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3、各单位务于12月23日前抓紧清理各种往来及结算事项,以利年终结帐及学校决算编报工作。
4、凡有年终结算任务的二级单位,请抓紧做好财务数据核对工作,并于12月23日前完成年终结算。
5、从12月23日起,学校账户停止对外转帐。
6、从12月24日起,南北校区财务办公室停止对外报销,进行内部结帐,编制决算。
望周知!
财务处
200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