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食用油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兹定于12月11日至13日为全校教职工发放食用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教职工人数,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送交人事处审核,到工会办公室领取油票。   人事处审核时间和地点:12月8日集中审核南校区相关单位,地点:教学七号楼五层人事处办公室(509室);12月9日集中审核北校区和桃园校区相关单位,地点:行政楼一层人事处办公室。   二、各校区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   1、新区教职工领取地点:新区教职工活动中心(新区11号住宅楼地下室);   发放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3:00—8:00   2、新村教职工领取地点:离退休活动室;   发放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2:30—7:00   3、南区及校外居住教职工领取地点:南区公寓楼门口;   发放时间:11日下午1:00—5:30   4、校本部教职工领取地点:大礼堂;   发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7:00   请大家按时在指定地点领取,逾期不退,丢失不补。                                                                校工会                                 200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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