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兹定于12月11日至13日为全校教职工发放食用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教职工人数,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式两份送交人事处审核,到工会办公室领取油票。
人事处审核时间和地点:12月8日集中审核南校区相关单位,地点:教学七号楼五层人事处办公室(509室);12月9日集中审核北校区和桃园校区相关单位,地点:行政楼一层人事处办公室。
二、各校区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
1、新区教职工领取地点:新区教职工活动中心(新区11号住宅楼地下室);
发放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3:00—8:00
2、新村教职工领取地点:离退休活动室;
发放时间:上午8:30—12:30;下午2:30—7:00
3、南区及校外居住教职工领取地点:南区公寓楼门口;
发放时间:11日下午1:00—5:30
4、校本部教职工领取地点:大礼堂;
发放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7:00
请大家按时在指定地点领取,逾期不退,丢失不补。
校工会
2009年12月2日